EB-1: 杰出人才、跨国公司高管、研究教授/博士
EB-1是美国移民中更高级别的类别之一,主要面向杰出人才、跨国公司高管和研究教授/博士。EB-1申请程序简单、快捷,没有劳工证申请或定居签证的限制。申请者只需证明自己是行业内具有卓越成就、全球知名度的人才即可。
EB-1可分为三个子类别:EB-1A杰出人才类别、EB-1B跨国公司高管类别和EB-1C研究教授/博士类别。申请者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,例如在自己领域内有国际声誉、进行过前沿性研究或发表过有影响的论文。
EB-2: 专业人才和持有高级学位人士
EB-2类别主要面向拥有高级学位或专业技能的人士,例如科学家、医生、工程师、教育家和企业家。该类别的申请者需要证明自己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至少3年的专业经验。
EB-2申请需要获得劳工证批准,申请者需要通过雇主来赞助,并需要对该职位的 *** 过程进行广告宣传。除非申请者可以证明这项职位对美国国家利益有显著贡献,否则需要证明没有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可以担任这个职位。
EB-3: 技术工人、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
EB-3类别主要面向技术工人、专业人员和非技术工人。该类别的申请者需要证明自己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具有至少2年的相关工作经验,并且该职位没有合适的美国工人来填补。
与EB-2一样,EB-3申请需要获得劳工证批准,也需要雇主来赞助。申请者需要在劳工市场上进行广告 *** ,并且需要证明没有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可以担任这个职位。
EB-4: 特殊移民类别
EB-4类别包括宗教工作者、特殊的外交官和雇用在海外美军部队的工作者。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满足特定的条件和要求。
不同于其他移民类别,EB-4不需要获得劳工证批准和雇主赞助。申请者可以通过自己的组织或教会来赞助提交申请。
EB-5: 投资移民
EB-5类别主要面向希望通过投资来移民的人士。该类别的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投资的金额达到50万或100万美元,并且可以创造至少10个美国工作岗位。
EB-5申请需要获得USCIS认可的区域中心赞助,和一系列的文件证明,以证明该投资可以创造工作岗位,是有益于美国经济的。该类别的申请者需要通过相关程序获得USCIS认可,才能进行后续申请。